广元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是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下负责经办城乡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县级事业单位。
一、贯彻执行国家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努力发展全市社会保险事业,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在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二、编制全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认真组织开展城乡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社会保险,巩固和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不断提高统筹层次,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各用工单位和其他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关系中断、转移、接续、终止等手续,受理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基金征缴和管理,按规定支付和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建立和管理参保者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缴费记录等档案。 四、组织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监督、指导和规范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的财务运行、基金管理使用行为,编制汇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和季、月执行报告,加强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五、制定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计划,提出年度统筹实施意见,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统筹调剂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六、按时足额发放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待遇。 七、积极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和社区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八、依法对各用工单位参保缴费情况进行稽核检查、对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 九、负责社会保险信息和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录入及管理工作。为上级研究制定社会保险政策提供准确依据。 十、制定全市社会保险机构业务工作操作规范和职工业务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查询服务,开展社会保险法制宣传工作,普及社会保险知识。 十一、承办市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