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6年10月18日  共浏览270 次      字体颜色: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市本级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市本级支付养老保险待遇

服务对象:在市本级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川劳社发〔200617号);

3.《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川劳社发〔200618号);

4.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9号);

5.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

申请条件:无

受理单位:广元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办理地点: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利州区万源滨湖路)

基本流程

1.生成当月养老金支付计划;

2.复核、审批养老金支付计划;

3.划转资金到各支付银行;

4.银行根据支付计划上账。

申报材料:无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取费用。

办理时限:每月21-25日为银行上账时间。

咨询方式0839--5572041

投诉监督0839--3313042557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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