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市本级退休(职)人员移交社区管理服务
服务对象:市本级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
设定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16号);
2.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3〕20号)。
申请条件:无
受理单位:广元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办理地点: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利州区万源滨湖路)
基本流程:
1.市社保局出具介绍信。
2.退休(职)人员持介绍信到居住地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报到。
申报材料:参保人员个人社会保障卡。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取费用。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咨询方式:0839--5572041。
投诉监督:0839--3313042、557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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