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6年10月18日  共浏览298 次      字体颜色: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市本级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市本级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服务对象: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道路及桥梁、铁路、水利、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机电工程(含设备安装、管道安装、消防建设等)及其他土木建筑活动的企业,包括在本市从事建筑业的外地施工单位,按项目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

设定依据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中心《关于印发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538号);

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人办发〔201549号);

4.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广人社办发〔2015156号);

5.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县部门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目录的通知的通知》(广府办发〔201633号)。

申请条件:建筑施工企业中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业职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受理单位:广元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办理地点: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利州区万源滨湖路)

基本流程

1.项目建设总承包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社保局申报参保。

2.审核申报材料,并对符合要求的办理参保登记。

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下同);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4.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建设项目中标(议标)通知书复印件;

6.建设项目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书复印件;

7.已开工的在建工程提供开工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8.规定的其他材料。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咨询方式0839--55720315572032

投诉监督0839--3313042557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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