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市本级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审定
服务对象:市本级参保单位。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
3.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广人社办发〔2015〕190号)。
申请条件:无
受理单位:广元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办理地点: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利州区万源滨湖路)。
基本流程:
1.市社保局根据参保单位行业风险类别初核工伤保险费率。
2.市人社局审定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
申报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即时受理。
咨询方式:0839--5572031、5572032。 投诉监督:0839--3313042、557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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